徐怡忠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9252180007)及法律风险提示告知书(4252150119),按照当事人徐怡忠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大黄村88号邮寄送达,已于2025年11月17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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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送达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