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华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9262180014)及法律风险提示告知书(4252150667),按照当事人韩玉华提供的送达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义路1515号邮寄送达,已于2026年7月9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