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文书送达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6日


淮南市淮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252200384),按照当事人的被委托人吴鹏提供的送达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金地新天地11号509室邮寄送达,已于20259月16日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