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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龙茗路药房等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3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1号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龙茗路药房

许晔

91310105779795862L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肆拾柒元玖角柒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6

2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2号

上海市闵行区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宦红梅

12310112747272143J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柒万零肆佰壹拾贰元零柒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7

3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3号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钟华

123101124248600202

超标准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玖仟零玖拾陆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4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4号

上海固生堂众益达中医门诊部

马蒙梦

91310112MA1GBCR67M

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5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5号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振

123101124248601433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肆万零贰佰柒拾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6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6号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建玲

12310112425048368U

过度诊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7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7号

上海合川莱茵中医医院

邹冰川

91310112MA1GCTRK3K

串换诊疗项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壹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8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8号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赵伟忠

12310112425048309Q

过度诊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零伍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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