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龙茗路药房等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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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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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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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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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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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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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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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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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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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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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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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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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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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龙茗路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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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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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0577979586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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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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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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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肆拾柒元玖角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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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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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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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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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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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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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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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112747272143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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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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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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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柒万零肆佰壹拾贰元零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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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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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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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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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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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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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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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11242486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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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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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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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玖仟零玖拾陆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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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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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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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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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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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固生堂众益达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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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蒙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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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MA1GBCR6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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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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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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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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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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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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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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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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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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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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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11242486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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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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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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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肆万零贰佰柒拾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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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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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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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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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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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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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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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11242504836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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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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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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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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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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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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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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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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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川莱茵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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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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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MA1GCTRK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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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换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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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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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壹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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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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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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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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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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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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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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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11242504830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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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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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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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零伍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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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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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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