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等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2日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93号 | 上海新起点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起点康复医院) | 潘杰 | 9131011232449238XX |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陆拾叁万贰仟捌佰柒拾伍元叁角壹分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5年9月12日 | 2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94号 |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 范隆华 | 1231011242504704XJ |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 罚款人民币捌拾贰万柒仟贰佰陆拾贰元玖角整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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