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009号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振
123101124248601433
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柒佰零陆元玖角柒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