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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复美金都大药房等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1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28号

上海复美金都大药房

孙家宝

913101127956945515

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玖拾壹元伍角陆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520

2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36号

上海益丰申宁大药房

赵贺军

91310112MAC3F7XTXJ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柒元肆角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521

3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37号

上海好药师尊健药店

时英朋

913101127895969395

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捌角贰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521

4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46号

上海益丰浦锦大药房

潘莉

91310112MA1GCERA0A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伍元陆角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513

5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48号

上海益丰玖阳大药房有限公司

陈加松

91310112552926864Y

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捌佰柒拾元捌角玖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