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018号
上海新起点康复医院
潘杰
9131011232449238XX
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陆拾玖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2
闵医保罚决字第2120250019号
耿兰妹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