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115号
上海古美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古美医院)
詹淑华
913101127437937427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捌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