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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古美医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5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50115号

上海古美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古美医院)

詹淑华

913101127437937427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捌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