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
1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3号
|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陈凌
|
123101124250483414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肆角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2月31日
|
|
2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4号
|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
吕飞舟
|
12310112425047103K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伍分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2月31日
|
|
3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5号
|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钟华
|
123101124248600202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罚款人民币柒佰壹拾捌元贰角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2月31日
|
|
4
|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6号
|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
任宁
|
1231011242504704XJ
|
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
罚款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零柒拾叁元柒角陆分
|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
2024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