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情况公示 > 行政处罚 
关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3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凌

123101124250483414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肆角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2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4号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吕飞舟

12310112425047103K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伍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3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5号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钟华

123101124248600202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柒佰壹拾捌元贰角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4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6号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任宁

1231011242504704XJ

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零柒拾叁元柒角陆分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