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3号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凌
123101124250483414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肆角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2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4号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吕飞舟
12310112425047103K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伍分
3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5号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钟华
123101124248600202
罚款人民币柒佰壹拾捌元贰角
4
闵医保罚决字第2220240086号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任宁
1231011242504704XJ
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零柒拾叁元柒角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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