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区2024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已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
2024年一季度本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1
上海可逸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91310112312313372H
丁家明
江桦路399弄38-39号
上海可逸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6号)
罚款
2
上海市闵行区攒恩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92310112MA1KTNQG42
沈晓云
古美路647号
上海市闵行区攒恩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3
上海市闵行区永世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92310112MA1KTYYE9B
廖永生
都市路4690号102室
上海市闵行区永世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4
上海仁南药房有限公司
913101120878224368
张坚
南江洲路233-237号一层
上海仁南药房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5
上海晋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310113MA1GP33C53
胡英鹏
元江路3599号
上海晋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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