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第2120242543号 |
上海星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钟飞鹏 |
91310112588743437E |
上海星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按规定为投诉人陈宇办理退工登记手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6号)之规定 |
罚款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3月25日 |
2 |
第2120242562号 |
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游忠旺 |
91310000594788068Q |
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6号)之规定 |
罚款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3月17日 |
3 |
第2120242529号 |
上海赤坂亭物流有限公司 |
游厚和 |
91310112MA1GB00N1Y |
上海赤坂亭物流有限公司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6号)之规定 |
罚款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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