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应急事故报〔2026〕1021号
2025年8月15日20时14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一商铺内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房屋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闵行江川鹤庆路900号1号楼芯宝饮品店“8·15”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10年2月26日该公司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闵字(2010)第010951号)内的物业委托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和出租。2024年12月30日,上海文通物业有限公司将上述整体业务交由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和管理。 (2)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鑫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郑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06年1月10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2.承租单位 (1)上海碧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江实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900号7号楼102、103室;法定代表人:李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授权范围内的厂房租赁、日用百货的销售等。 (2)寰汇商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寰汇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负责人:栾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6日;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3)上海金悦乐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悦乐方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688弄5号109室;法定代表人:陈默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3年9月18日;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4)上海市闵行区芯宝饮品店,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8室;经营者:姚凯;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3.品牌方 (1)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茉莉奶白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8区工业厂房第2栋301;法定代表人:张彪;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经营范围:奶茶研发;经营美食及相关产业的实体店连锁投资及经营管理等。 (2)上海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茉莉奶白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0号10层1005室;法定代表人:傅江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3年2月15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品牌管理等。 4.设计单位 郑州芊幕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芊幕设计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229号宏江瀚苑15号楼2单元908室;法定代表人:谢帅;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20年10月14日;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5.装修施工单位 上海海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艺装饰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7949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法定代表人:虞华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室内外装饰工程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1.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1)2011年11月30日,共鑫公司与碧江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安全管理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共鑫公司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房屋出租给碧江实业,由碧江实业统一进行运营及管理,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合同期限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至2029年11月30日止。 (2)2020年7月24日,碧江实业与寰汇公司签订《租赁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碧江实业将上海碧江商业广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至9号楼出租给寰汇公司。合同有效期自交付之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2023年10月10日,双方因经济纠纷终止合作)。 (3)2023年10月,碧江实业与金悦乐方公司签订《上海碧江广场项目租赁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碧江实业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上海碧江商业广场项目)1-9号楼楼栋出租给金悦乐方公司。合同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 (4)2025年6月,金悦乐方公司、碧江实业与姚凯(上海市闵行区芯宝饮品店经营者)签订《上海金悦乐方商业广场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金悦乐方公司、碧江实业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5-1室房屋出租给姚凯用于商业使用,经营范围为“水吧”,店招为“茉莉奶白”。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日止。 2.装修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1)2025年4月1日,深圳茉莉奶白公司与芊幕设计公司签订《品牌空间年度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芊幕设计公司向深圳茉莉奶白公司提供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包括前期设计意向、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配合等)。合同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2025年7月4日,姚凯和深圳茉莉奶白公司签订《茉莉奶白品牌授权及技术服务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深圳茉莉奶白公司授权姚凯“茉莉奶白”经营许可权,店名为“茉莉奶白(上海闵行金悦乐方店)”;姚凯将门店装修工程承包给深圳茉莉奶白公司指定的装修公司和设计公司,门店装修费用、设计费用由姚凯承担。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4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 (3)2025年7月6日,姚凯与海艺装饰公司签订《茉莉奶白加盟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海艺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5-1室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期限自2025年7月6日起(实际以进场日为准)至2025年7月31日止。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8月15日20时14分,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5-1室“茉莉奶白”商铺经营期间,商铺吊顶发生坍塌,正在商铺内工作的临时员工黄某某被压。 (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该楼为3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事发商铺标号为1075-1室,位于1号楼1层大厅中部自动扶梯东侧,该商铺东侧为其他相邻商铺,北侧为操作间。该商铺内吊顶东侧塌落,混杂有多孔煤渣砖,商铺内东侧墙体留有墙体脱落的痕迹,用于固定的轻钢龙骨的吊筋脱落。事发商铺外有视频监控。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黄某某,男,17岁,公民身份号码略,江苏人,系上海市闵行区芯宝饮品店临时雇员。根据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死亡原因为特重型颅脑损伤。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95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店长周某某即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后,将黄某某送至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黄某某经抢救无效,于8月16日0时37分宣布死亡。 经评估,事故信息报送渠道正常基本畅通,现场应急救援响应迅速,救援措施基本得当,未造成次生灾害。相关善后工作已完成。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5-1室商铺吊顶上方转换层龙骨插入该商铺东侧多孔煤渣砖墙内,加大多孔煤渣砖墙荷载,引发多孔煤渣砖墙向西侧塌落,导致商铺吊顶发生坍塌。 (二)原因分析 1.经调查,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1层1075-1室在原1号楼建筑竣工图上显示为通道(位于1号楼1层大厅自动扶梯东侧),涉事多孔煤渣砖墙为该通道东侧管井墙(非建筑承重结构)。该墙体自地面向上整体高度6.8米。 2.经调查,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期间碧江实业将该通道先后出租给“老大房”“多乐之日”“三花奶奶”品牌用于经营使用,使用期间前述管井墙未被拆除。 3.经调查,2021年11月,寰汇公司、碧江实业将该通道出租给“陈香贵”用于经营使用。经核实,“陈香贵”在租赁期间为扩大经营面积,将前述管井墙下方部分拆除(自地面向上拆至管井墙中部圈梁处,高度为3.5米)。2024年11月30日,“陈香贵”清场退租,金悦乐方公司、碧江实业按该商铺现状继续招商。 4.经调查,2025年6月,金悦乐方公司、碧江实业将该通道及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作为1075-1室整体出租给上海市闵行区芯宝饮品店,金悦乐方公司对芯宝饮品店提交的商铺装饰施工图进行了审核。 5.经调查,芯宝饮品店按照上海茉莉奶白公司要求进行商铺装修,装饰施工图由“茉莉奶白”指定的设计单位芊幕设计公司提供,装修施工由“茉莉奶白”指定的海艺装饰公司进行。装饰施工图由上海茉莉奶白公司负责审核,装修施工由上海茉莉奶白公司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6.经调查,涉事1075-1室商铺吊顶高度约3.5米,吊顶上方有各类通风管道,距离顶部距离超过3米。根据芊幕设计公司提供的“茉莉奶白-上海金悦乐方店室内装饰施工图”,该公司明确“结构设计部分应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二次设计,在二次设计中,必须遵循原室内设计方案,并经原设计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该装饰施工图(PL-10、11、12、13)中表明吊顶上方超过3米,需设置转换层。该装饰施工图未标明设计人员,未加盖公章。经核实,芊幕设计公司不具备装修施工的设计资质。 6.经调查,海艺装饰公司进场施工时已发现涉事1075-1室商铺吊顶上方超过3米,需设置转换层,但海艺装饰公司未提出需要转换层施工设计方案,未对该商铺东侧管井墙的荷载力进行踏勘、复核,也未掌握管井墙下端已被拆除,仅留有悬挑板(3.5米圈梁处)进行支撑的情况,凭经验搭设转换层,搭设过程中将转换层“龙骨”东端打入该商铺东侧管井墙内。 7.经调查,金悦乐方公司在出租涉事1075-1室商铺时未取得1号楼原建筑竣工图,未对涉事1075-1室商铺结构情况进行核查,将1号楼1楼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纳入该商铺进行出租,且在承租方未提交完整、合规的施工图的情况下,默许其进场施工。装修期间,金悦乐方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施工单位将转换层龙骨插入被拆除下端的管井墙的行为。 (三)事故相关检测 1.根据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闵行区鹤庆路900号1号楼底层1075号商铺局部吊顶塌落区域应急检测报告》,建筑结构检测证明结果表明:南侧悬挑梁、悬挑板钢筋配置不合理;北侧悬挑梁、悬挑板植筋锚固于多孔煤渣砖墙,悬挑梁、悬挑板植筋深度偏小,均不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的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轻钢龙骨吊顶检测结果表明:仅少量转换层龙骨通过吊杆与原有风管相连、连接端不可靠,竖向荷载主要通过转换层搁置传导至东端悬挑板和西端装饰灯箱,传力路径不合理。新增吊顶及L形灯箱(包括4台电视)大幅增加悬挑板承担的荷载。(详见附1) 2.根据《“8.15”房屋吊顶塌落事故专家意见报告》,综合评估意见:该起事故是一起由工程质量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见附2)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海艺装饰公司在无转换层相关设计方案的情况下搭建涉事1075-1室商铺吊顶上方的转换层,未对现场房屋结构进行踏勘、复核,自行将转换层龙骨插入已被部分拆除的商铺东侧管井墙内。 (二)芊幕设计公司在未取得国家认可的装修施工设计资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情况下,仅依据品牌方“茉莉奶白”提供的照片和尺寸数据进行“模板化”设计,出具涉事1075-1室商铺装饰施工图,且出具的施工图未标明设计人员,未加盖公章。 (三)碧江实业违规将1号楼1层大厅自动扶梯东侧疏散通道及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作为1075-1室商铺进行出租;未掌握前租户“陈香贵”在装修期间拆除商铺东侧管井墙下部,并在圈梁处加设悬挑板的情形;在出租鹤庆路900号1-9号楼楼栋时,未将1号楼原建筑竣工图交予金悦乐方公司,未向承租单位告知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五、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上海茉莉奶白公司未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在得知施工现场需加设转换层后未就该转换层的施工设计方案提出要求,放任施工单位自行搭建。 (二)金悦乐方公司违规将1号楼1层大厅自动扶梯东侧疏散通道及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作为1075-1室商铺进行出租;在承租人未提交完整、合规的施工图纸的情况下,默许其进场施工,未发现施工图纸中转换层施工设计缺失的问题,未有效落实其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共鑫公司虽对承租单位进行了日常的安全管理,但流于形式,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碧江实业违规将疏散通道作为商铺出租的行为。 六、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海艺装饰公司在无转换层相关设计方案的情况下搭建涉事1075-1室商铺吊顶上方的转换层,未对现场房屋结构进行踏勘、复核,自行将转换层龙骨插入已被部分拆除的商铺东侧管井墙内。 建议区建设管理委依法对海艺装饰公司进行处理。 (二)芊幕设计公司在未取得国家认可的装修施工设计资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的情况下,仅依据品牌方“茉莉奶白”提供的照片和尺寸数据进行“模板化”设计,出具涉事1075-1室商铺装饰施工图,且出具的施工图未标明设计人员,未加盖公章。 建议区建设管理委依法对芊幕设计公司进行处理。 (三)上海茉莉奶白公司未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在得知施工现场需加设转换层后未就该转换层的施工设计方案提出要求,放任施工单位自行搭建。 建议区建设管理委依法对上海茉莉奶白公司进行处理。 (四)金悦乐方公司 1.违规将1号楼1层大厅自动扶梯东侧疏散通道及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作为商铺进行出租。 建议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金悦乐方公司进行处理。 2.在运营期间未有效落实其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议区安委办对金悦乐方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五)碧江实业 1.违规将1号楼1层大厅自动扶梯东侧疏散通道及东侧楼梯间疏散通道作为商铺进行出租。 建议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碧江实业进行处理。 2.未掌握前租户“陈香贵”在装修期间拆除商铺东侧管井墙下部,并在圈梁处加设悬挑板的情形;在出租鹤庆路900号1-9号楼楼栋时,未将1号楼原建筑竣工图交予金悦乐方公司,未向承租单位告知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碧江实业进行处理。 (六)共鑫公司虽对承租单位进行了日常的安全管理,但流于形式,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碧江实业违规将疏散通道作为商铺出租的行为。 建议区应急局对共鑫公司进行处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海艺装饰公司严禁在无专项施工方案及合格深化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施工作业。施工前必须对现场结构进行实地踏勘与复核,确保所有连接与加载部位的结构安全。 (二)芊幕设计公司必须在依法取得相应设计资质后方可从业。设计必须基于现场实地踏勘,确保图纸合规、安全、可实施。出具的正式图纸需签字盖章,落实设计责任。 (三)上海茉莉奶白公司必须严格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审核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与图纸。强化对现场工程负责人的安全培训与监督,对关键施工节点必须提出明确技术要求并监督落实。 (四)金悦乐方公司必须全面核查并掌握出租物业的真实结构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对施工图纸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确保施工合规。 (五)碧江实业必须立即纠正将疏散通道作为商铺出租的违规行为,恢复其安全疏散功能。加强物业巡查与隐患排查,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租户的拆改、搭建等违规行为。 (六)共鑫公司必须提升安全管理的实效性,加强对相关方的实质性监督检查,完善机制以提高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能力。
附:1.检测报告(略) 2.专家意见报告(略)
闵行江川鹤庆路900号1号楼芯宝饮品店 “8·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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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江川鹤庆路900号1号楼芯宝饮品店 “8·1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