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七宝上海标艺阀门有限公司“4·20”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2日


闵应急事故报〔2026〕1111

 

2026年4月20日10时许,闵行区虹莘路2591号8号楼地下二层消防管道维修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闵行七宝上海标艺阀门有限公司“4·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施工单位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四建集团),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法定代表人:沈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1993年6月9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等。

2.分包单位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工程集团),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北路1430号;法定代表人:黄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1993年9月21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

3.销售维保单位

上海标艺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艺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钱鑫路301号288-G室;法定代表人:石某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4年4月2日;经营范围:阀门销售、技术服务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1.2024年7月5日建工四建集团与安装工程集团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安装工程集团承揽闵行区虹莘路2591号的消防工程。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待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止。

2.202581日安装工程集团标艺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含安全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安装工程集团向标艺公司采购沟槽管件,并由标艺公司负责送货至闵行区虹莘路2591号安装现场,并负责检修、维保等工作

)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4月20日7时许,标艺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安排消防管工刘某军、刘某林至闵行区虹莘路2591号8号楼下二层的消防管道漏水点进行售后维修。8时许,刘某军、刘某林(持有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操作证)到达上述地址后,刘某军先至消防阀门室将相关消防管道阀门关闭,并进行泄压。10时许,刘某军带领刘某林至地下二层漏水点处,两人(当时均佩戴安全帽)登上登高剪刀车,将安全带悬挂于登高车护栏上。刘某林操作该登高车将操作平台升至距地面1.6米处,刘某军负责检查上方消防水管接口卡箍(消防管道距地面约3.5米)的漏水情况,当其用手套擦拭管道连接处的卡箍时,该连接处突然崩开,管内大量水流喷出,两人为躲避水流导致登高剪刀车失衡倒地,刘某军、刘某林随车一同摔落至地面。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死亡情况:死者刘某军,男,33岁,公民身份号码略,甘肃人,系标艺公司消防管工。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死亡原因为重度颅脑损伤。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200万元。

(五)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虹莘路2591号8号楼地下二层中部车道处事发现场有一辆登高剪刀车倒于地面,该车处于升高作业状态,操作平台距该车底部约1.6米。该登高剪刀车斜上方(距地面)约3.5米处消防水管接口有明显脱位,地面有大量积水。(现场无视频监控)。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打120急救电话。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接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会同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现场保护、勘查取证等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事故信息上报。

)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同步设置警戒区域,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后,将刘某军送至闵行区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现场处置过程规范,未发生次生灾害。

救治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标艺公司立即成立善后工作小组,主动与死者家属对接沟通,积极开展善后安抚工作。截至目前,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赔偿款项已足额支付,家属情绪稳定,善后处置工作平稳完成,未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经综合评估,本次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拨打急救电话,涉事企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属地相关部门响应迅速、处置规范,现场救援措施基本得当,有效避免了次生事故发生,善后处置工作平稳有序。事故信息报送渠道基本畅通,应急处置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事故原因分析

刘某军、刘某林两人在进行消防水管检修时,消防管道连接处突然崩开喷出大量水流,两人为躲避喷射的水流导致车辆重心偏移倾斜,失衡倒地原因分析

1.经调查,刘某军刘某林标艺公司消防管工,事发当日两人的作业内容是对虹莘路2591号8号楼下二层的消防管道漏水进行维修

2.经调查,事发当日维修作业现场,刘某林负责操作登高剪刀车,其持有有效的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操作证。

3.经调查,事发时刘某军刘某林两人均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挂于登高车护栏上

4.根据标艺公司制定的《现场作业安全制度》“对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先泄压、排空水。悬挂警示标牌,并安排专人监护,严禁带压作业。”经调查,事发当日作业前,刘某军关闭了阀门,对管道进行了泄压,但未排空管道内积水。维修作业现场亦未安排专职监护人员,未悬挂警示标牌。

5.经调查,刘某军、刘某林两人均于2025年9月29日至10月8日期间在标艺公司完成“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于2026年4月13日完成“专项安全教育”“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交底”。

6.经调查,事发区域8号楼地下二层消防管道已于2025年6月21日验收合格,后续在使用期间发现该处消防管道有漏水情况。根据合同约定,标艺公司负责该管道售后维保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标艺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虽对作业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但作业人员未能充分掌握带压作业的危险性及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在维修作业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未悬挂警示标牌,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现场作业安全制度》。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刘某军在消防管道维修作业前仅关闭阀门、简单泄压,未按照标艺公司制定的作业安全要求对消防管道内的积水进行排空,也未对管道是否完全泄压进行有效确认。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标艺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虽对作业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但作业人员未能充分掌握带压作业的危险性及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在维修作业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未悬挂警示标牌,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现场作业安全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标艺公司进行处理。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标艺公司要以本次事故为深刻警示,全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涉及危险作业的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悬挂明显警示标牌。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闵行七宝上海标艺阀门有限公司“4·20”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6年612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