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四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沪闵农(渔)罚〔2024〕9号 |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
谢四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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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使用扳网在禁渔期进行捕捞作业 |
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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