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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类行政处罚(上海市闵行区君明农资经营部)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0日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沪闵农(农药)罚〔2026〕2号上海市闵行区君明农资经营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上海市闵行区君明农资经营部92310112MAIKTUOPIU张君明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没收违法所得780元;罚款8500元;负责人张君明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一)项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10月14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