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教育局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4日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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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办学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 |
|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2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
| 对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政处罚 |
| 对未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行政处罚 |
| 对高中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照顾特定考生为目的,滥用推荐评价权力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3 | 对学校非法牟利的行政处罚 | 对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政处罚 |
| 对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行政处罚 |
| 4 | 对学校违规办学的行政处罚 | 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
|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民办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
| 对幼儿园校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幼儿园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5 | 对师德师风问题的行政处罚 | 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的行政处罚 |
| 6 | 对非法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行政处罚 | 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行政处罚 |
| 对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入学资格的行政处罚 |
| 对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行政处罚 |
| 7 | 对违反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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