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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宏义《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7日

曹宏义:

        关于你涉嫌在浦星公路568弄27号南侧停车位旁损坏绿化一案,本机关已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6日向你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闵)浦办调(询)通字〔2024〕第140059号)。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闵)浦办调(询)通字〔2024〕第140059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117396528

        附:《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闵)浦办调(询)通字〔2024〕第14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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