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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学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
张学海: 2024年10月23日发现你在浦秀路360弄30号501室,在本市农村以外地区,饲养家禽(鸽子)一案,本机关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浦办罚先告字〔2024〕第140239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公告联系人:高峻、何叶捷 联系电话:34782572 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书编号:沪(闵)浦办罚先告字〔2024〕第140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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