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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孙琼、孙宇彤送达《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和《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更正文书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孙琼、孙宇彤:

    本机关于2025年03月31日向你们送达了《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06月09日向你们送达了《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因上述文书存在更正情形,本机关予以作出更正,向你们送达更正文书。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文书编号:沪(闵)府限拆在建催字[2025]第140005号)及《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闵)府强拆在建决字[2025]第140005号)的更正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117396528

    附:《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文书编号:沪(闵)府限拆在建催字[2025]第140005号)

        《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闵)府强拆在建决字[2025]第14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