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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毅龙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身份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普2510070031号方毅龙/310112198501186617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2025年11月25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