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雪红出租房屋不符合相关规定案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
0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普2410070209号 |
杨雪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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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租住房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以原始设计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四)厨房、卫生间、阳台、贮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五)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和人均居住面积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
2024年8月28日 |
2 |
普2410070205号 |
上海翰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陈锡波 |
91310230332415245E |
擅自砍伐树木 |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禁止擅自砍伐树木。 |
罚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壹佰柒拾陆元整 |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
2024年8月28日 |
3 |
普2410070196号 |
上海钰康源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 |
赵利国 |
91310112MADMD2AB0E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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