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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满发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70229号 余满发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