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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满发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70229号
余满发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 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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