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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段石玉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4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普2410070156号 段石玉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