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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公示表(2024.1.10)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310050492号 浙江蓝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陈核新 91330604MA2JRDH92A 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