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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公示表(2024.1.10)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310050492号
浙江蓝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陈核新
91330604MA2JRDH92A
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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