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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公示表(2024.2.23)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3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50029号 黄泽兴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2 普2410050038号 黄玉梅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3 普2410050037号 左明春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4 普2410050039号 梁建东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5 普2410050035号 骆借芳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6 普2410050027号 渠怀享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