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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公示表(2023.9.1)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日

 

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310050405号 阮芳芳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2 普2310050391号 王强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3 普2310050390号 张从粮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4 普2310050389号 张建立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5 普2310050388号 赵三各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