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上海市闵行区寅豪餐厅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5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310040572号 上海市闵行区寅豪餐厅     未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经营性)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区(县)绿化和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