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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关于薛瑞辰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7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510040010号
薛瑞辰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收运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薛瑞辰行政处罚情况公示.pdf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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