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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文豪电动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40044号 上海文豪电动车有限公司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