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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小兰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0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当2510040005号 白小兰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2 普2410040309号 上海西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收运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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