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情况公示 > 行政处罚 
关于黄文强等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0日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当2510040098号黄文强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2日
2当2510040099号刘红珍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4日
3当2510040100号赵西一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4日
4普2510040135号吴兵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辆、船舶应当保持容貌整洁。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机动车辆、船舶清洗保洁责任制度。未保持车辆、船舶容貌整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6日
5普2510040137号郑春江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辆、船舶应当保持容貌整洁。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机动车辆、船舶清洗保洁责任制度。未保持车辆、船舶容貌整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6日
6普2510040155号李强强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6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