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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净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等2个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3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30501号 上海净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陈书琼 91310112324302056A 不符合规定收运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5.1.3
2 普2410030504号 王秀娣 / / 未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装修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或者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人民币陆佰玖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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