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情况公示 > 行政处罚 
关于邢国明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9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510030001号 邢国明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5.1.8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