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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甫标等4个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30288号 董甫标 / / 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6.24
2 普2410030297号 陈鸿伟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6.25
3 普2410030299号 孔伟浩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6.27
4 普2410030298号 陈广祥 / / 随意抛撒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