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王海报等24个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30210号 王海报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0
2 普2410030217号 闵行区马桥镇新街腾飞百货店 韩彩兰 92310112MA1KR7CL1L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0
3 普2410030203号 上海市闵行区峰云蔬果经营部 陆海峰 92310112MA1KTYNH3E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0
4 普2410030208号 贾威震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0
5 普2410030209号 王传青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6 普2410030212号 许路松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7 普2410030213号 刁满荣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8 普2410030214号 何国龙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9 普2410030211号 刘瑞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10 普2410030216号 上海市闵行区仔仔电动自行车经营部 孙连喜 92310112MA1KT60G20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1
11 普2410030215号 黄树果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2 普2410030218号 吴猛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3 普2410030219号 叶秀玲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4 普2410030220号 叶修健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5 普2410030221号 朱兰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6 普2410030222号 邰德举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7 普2410030205号 上海市闵行区祥云电动自行车经营部 杨慢慢 92310112MA1KU6GK2M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2
18 普2410030224号 赵付侠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贰佰零伍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3
19 普2410030223号 班文松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
20 普2410030226号 李火林 / / 随意抛撒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
21 普2410030227号 吴春军 / / 随意抛撒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
22 普2410030229号 张善振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
23 普2410030188号 上海市闵行区蜀乡人家餐饮店 王亮亮 92310112MA7J4LC96N 未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经营性)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区(县)绿化和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
24 普2410030192号 徐坤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