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情况公示(2025.5.30)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普2510030053号 |
孙兆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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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倾倒装修垃圾 |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2025.5.28 |
2 |
普2510030046号 |
张纪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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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 |
装修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或者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202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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