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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自强等5个行政处罚的情况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30202号 宋自强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14
2 普2410030201号 上海古梅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王峥嵘 9131011274615310XQ 运输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 运输水泥、砂石、垃圾等的车辆、船舶应当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泄漏、遗撒。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14
3 普2410030206号 王延河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16
4 普2410030204号 黄树果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16
5 普2410030207号 陶秀兰 / / 占用道路无照经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