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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段新屋等17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5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4年8月)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410020134号 段新屋   占用道路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二、其它(没收违法所得贰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19
2 当2410020280号 孟爱玲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19
3 当2410020281号 冯雪梅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19
4 当2410020282号 上海诚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赵加坤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0
5 当2410020283号 上海庆链物流有限公司 宗友朋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0
6 当2410020284号 上海诚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赵加坤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0
7 当2410020285号 上海憨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夏步品 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0
8 当2410020286号 潘春红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1
9 当2410020287号 杨雪平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1
10 当2410020288号 张中胜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1
11 当2410020289号 徐成玉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1
12 普2410020130号 上海泰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曹忠麒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2
13 普2410020107号 宋善普   不按规定排放空调冷凝水 《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2
14 当2410020290号 徐东赛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2
15 当2410020291号 鲁新宽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3
16 当2410020292号 杨燕锋   个人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4
17 当2410020293号 王红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