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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闵行区叁门电动车经营部等7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5年7月)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5〕第020086号上海市闵行区叁门电动车经营部范沙沙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予处罚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2
2当2510020115号上海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腾龙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2
3当2510020117号陈赞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3
4当2510020118号王怀东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3
5当2510020116号王怀玉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3
6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5〕第020085号上海市闵行区张琴超市张琴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予处罚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5
7当2510020119号上海森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孙同一未保持机动车辆容貌整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