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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永文等7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5年11月)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当2510020261号王永文
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6
2当2510020262号李芳
擅自占用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6
3当2510020263号周素娥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7
4当2510020264号袁立山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7
5当2510020265号熊家丽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8
6当2510020266号刘海凤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8
7当2510020267号康法伟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28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