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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攀等2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5年11月)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当2510020254号李攀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3
2当2510020255号杨立梅
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吴泾镇人民政府2025/11/6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