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佑荣等9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1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4年8月)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普2410020141号 |
李佑荣 |
|
未经许可临时使用绿地 |
《上海市绿化条例》 |
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叁元捌角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6 |
2 |
普2410020139号 |
曲红乐 |
|
利用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的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
《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6 |
3 |
普2410020145号 |
上海闵行区小蒋助动车经营部 |
谢兰梅 |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7 |
4 |
普2410020129号 |
上海市闵行区石壹号小吃店 |
刘洪召 |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7 |
5 |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4〕第020146号 |
上海广恩农产品有限公司 |
赵恩祥 |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不予处罚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8 |
6 |
普2410020132号 |
上海市闵行区陈诚小吃店 |
陈凤明 |
未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经营性) |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8 |
7 |
普2410020148号 |
上海市闵行区圆圆电动车经营部 |
王春香 |
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本市道路两侧经营者)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9 |
8 |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4〕第020131号 |
蒋标兴 |
|
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
不予处罚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29 |
9 |
普2410020143号 |
付兵波 |
|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吴泾镇人民政府 |
2024/8/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