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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润华等3人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8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4年12月)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4〕第020179号 郭润华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电动自行车)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不予处罚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12/23
2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4〕第020180号 杜柯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电动自行车)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不予处罚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12/23
3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4〕第020183号 熊浩   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电动自行车)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不予处罚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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