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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翟坤鹏等6人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0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
1 普2310020264号 翟坤鹏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6
2 普2310020266号 梁枫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6
3 普2310020267号 翟泽源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6
4 普2310020346号 何承功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6
5 普2310020347号 李洪顺   个人将湿垃圾与干垃圾混合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6
6 普2310020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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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丽 机动车车容不洁 《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