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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志辉等2人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
1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3〕第020356号
上海市闵行区泾品小吃店
王志辉
未办理餐厨垃圾申报手续(经营性)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不予处罚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9/6
2
沪(闵)吴府不罚决字〔2023〕第020368号
王怀玉
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不予处罚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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