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郁宝明等2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7日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普2410010161号 |
郁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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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闵行区闵驰二路江航南路东100米处随意抛撒生活垃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贰佰拾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4.9.18 |
2 |
普2410010174号 |
王晨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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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闵行区丰南路窑厂桥路东北侧约400米处擅自堆放建设工程垃圾 |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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