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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鲲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
1 普2510010070号 上海鲲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德明 91310112MACR2NA948 在闵行区浦江镇永跃路跃进河路南约100米处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5.5.27
2 普2510010072号 上海志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杨震宇 91310118332503958C 在闵行区闵行区浦江镇MHP0-1316单元01-03地块新建项目(昌林路南、浦星公路西)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5.5.30
3 普2510010054号 上海骑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华 91310118MAC3JU4F5D 在闵行区浦星公路沈杜公路MHPO-1316单元工地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5.5.29
4 普2510010078号 常加祥     在闵行区浦江镇新港河路永翠路往西100米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浦江镇人民政府 20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