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彦洪等4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2日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代码 | 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执法主体 | 日期 | 1 | 普2510010082号 | 李彦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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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闵行区浦江镇汇雄路汇延路路口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5.6.16 | 2 | 普2510010089号 | 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波 | 913306041461505462 | 在闵行区浦江镇MHPO-1316单元象屿天宸雅颂项目工地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5.6.16 | 3 | 普2510010088号 | 石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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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闵行区闵驰一路召楼路口东北角50米处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5.6.17 | 4 | 普2510010090号 | 刘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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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1739弄门口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浦江镇人民政府 | 202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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