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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恒风等2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9日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机构代码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结果执法主体日期
1普2510010165号刘恒风

在闵行区浦江镇闵浦二村37弄501室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违反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浦江镇人民政府2025.10.14
2普2510010170号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波913306041461505462在闵行区浦江镇MHP0-1316单元象屿天宸雅颂项目工地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浦江镇人民政府2025.10.10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